根据《邯郸市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如下:一、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选聘计划本次共选聘博硕人才86名。三、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一)选聘专业及岗位博士研究生选聘专业为:哲学门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门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天文学类、地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统计学、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中医学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聘专业及岗位等详见附件1。(二)选聘资格与条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省属重点大学、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院校(U.S.News或QS排名前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满足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50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5.硕士研究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毕业时间可适当放宽。6.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7.本公告所述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特殊教育、太极文化、文书研究修复整理;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相关业绩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8.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现役军人。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8.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9.失信被执行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四、选聘程序(一)博士研究生选聘程序1.报名方式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邯郸学院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名。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3.医学类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为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已完成(或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和单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单位详见《年邯郸市卫健委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报考市二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组织选聘;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组织选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现场审核结束。
2.报名方式:考生须填写《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市二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考生须将《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市卫健委人事处邮箱:rsc
. 医院的考生须医院邮箱:hdzxyy.com;报考医院的考生须将此表发至医院邮箱:hdsdyyy.com;报考医院的考生须将此表发至医院邮箱:hdszyyrsk. 四、资格审查1.提交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电子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2.审核地点。分别在市卫健委人事处、医院人事科、医院人事科、医院人事科。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现场引进范围:北京大学医学院,协和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复旦大学,河北医科大学。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包括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含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编制保障。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医院和医院纳入控制数管理)。
7.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录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8.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9.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
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崔亚芬(邯郸市卫健委人事处)-8168016801331097925
苏丽(邯郸医院人事科)-211211291
连华锋(邯郸医院人事科)-8699863575830043056
杜建霞(邯郸医院人事科)-212130058021
附件1年邯郸市卫健委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年邯郸市卫健委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3人公告
根据《邯郸市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3名博硕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人员应为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专业详见《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现场审核材料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并扫描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dskjjjgdw
. 3.审核地点:邯郸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4.提交材料:面试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数量,测评采取面试(满分分)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各类测评评委组成:由邯郸市科技局内部专家及外聘专家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的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
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4.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急需紧缺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2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韩雪王友民
联系-08
监督-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
年4月24日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docx
邯郸市科学技术局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doc
河北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博硕人才1人公告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身体健康;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为了提高选聘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硕士研究生选聘所有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专接本。
7.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具体专业要求及条件详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结束。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所有报名相关材料(见下文提交材料内容)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本次公开选聘指定邮箱hdgjjrsc
. 四、资格审查1、资格审核: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收到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认合格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本人现场面试相关事宜。
2.提交材料:被确认合格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面试。
3.审核地点: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测评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专业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最低5年。
六、引进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不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相当于副县级职务);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
4、政治待遇。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引才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任加佳
联系-3125087—
监督-
附表1:《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
附表2:《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
邯郸校区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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